从2006年秋季起,属教育部批准的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的高校,其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班、业余班学生学杂费(含实习实验费)收费标准可在湘价服[2002]22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,本科上浮30%,专科上浮20%。这是记者昨日从湖南省物价局获得的消息。
我省新出台的关于成人高等教育优质优价的新规定还包括:高等院校的精品专业经国家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经省物价、省财政同意后,其全日制脱产班、业余班学生学杂费(含实习实验费)收费标准可适当上浮,上浮比例不超过20%:“211工程”学校的精品专业,本科上浮比例最高不得超过40%,专科不得超过30%。
今后,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报名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生160元(省市县分成比例为省48%,市15%,县37%);专升本考试费、试卷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,即考试费1元/生,试卷费3元/生。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