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生凭“准考证”、“身份证(临时身份证)”参加考试(缺少一样证件不能参加考试),开考15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。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离开考场。
二、考生不得携带有储存功能或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。考生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,取消该考生当场考试资格。手机等通讯工具在考生身上响,按作弊处理。
三、考生要带上2B铅笔和橡皮擦参加考试,考试一律不用添卷纸,凡未答完的题目,请在试卷空白处答题,并注明试题号。
四、高起本、高起专数学科考生可以携带计算器(不能有储存功能或通讯功能)参加考试。其它科目均不能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。
五、考试结束后,考生不得将答题卡、试卷I、试卷II和草稿纸带出考场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六、考生于11月7日凭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考试成绩。需查分者必须于11月8日前在报名地点办理查分手续。11月22日前在九龙招考信息网(http://www.023yes.com)上反馈查分结果,并公布我市最低录取控制线。
七、准考证号说明
八、举报电话
九龙坡区招生办:68966200 重庆市招生办:67857836